扫黑除恶| 带你再次巩固扫黑除恶小知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黑恶势力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612/5eb9219ad66c4801b8b764c9c42eda64.gif“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下面,浐灞君带你通过一则动画短片认 清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那么扫黑除恶开展到哪一步了呢?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那么你对扫黑除恶是否有足够的认识呢?这下面一组漫画带你了解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612/03bbecdf440f4e13813701e41d728b74.JP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612/38550cb390d44150bc43c570a16c4dbe.JP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612/35eb93a4124d4695b016202507f6180b.JP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612/f8d75ae522db4567aad87ba1b8069f61.JPG发现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7月2日。
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029—81025110 举报专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806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710065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陕西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陕西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此外,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已正式上线,举报人可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登录www.12337.gov.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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