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书签”行动,对网络不文明行为说“NO”!
2020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开始啦!强化青少年主动辨别意识,为孩子们建设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高新区通过多种形式,
不断擦亮“绿书签”品牌,联合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一起携手保护未成年人,用优秀文化滋养幼苗,让他们更加安全,健康,茁壮成长!
互联网加速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影响和改变着各行各业,在我国,青少年接触网络的年龄也在逐渐降低。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号召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在以积极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共建文明、安全、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含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面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6年下发《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小新这就带你来看看~
《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一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在网络平台上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网络平台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等技术支持。二
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电影、电视剧,相关影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三
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节目内容应当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绿书签行动”的深入开展,旨在调动全社会之力,帮助青少年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的侵蚀,共同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互助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随后,高新区还将通过更广泛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擦亮“绿书签”品牌,号召全社会“关注绿书签、关爱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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