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工业 (中小企业)快来申报!
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简称《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简称《补充政策》)、《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市办字〔2022〕6号,简称《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现编制了《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4月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空港新城国际商务中心B座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彭蕴碧联系电话:029-33636984联系邮箱:171484081@qq.com一、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指南》共分为 22 个专题,各专题具体的奖补标准、申报条件、申报应提交资料等详见相关附件。(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详见附件 1)(二)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详见附件 2)(三)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详见附件 3)(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详见附件 4)(五)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专题(详见附件 5)(六)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详见附件 6)(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详见附件 7)(八)支持研发工业软件专题(详见附件 8)(九)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详见附件 9)(十)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详见附件10)(十一)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详见附件 11)(十二)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详见附件 12)(十三)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详见附件 13)(十四)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详见附件 14)(十五)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详见附件15)(十六)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详见附件 16)(十七)支持5G产业发展专题(详见附件 17)(十八)支持5G创新应用专题(详见附件 18)(十九)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专题(详见附件 19)(二十)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详见附件 20)(二十一)称号类专题,包含《实施意见》和《补充政策》中,根据国家、省级、市级部门评定称号,并给予奖励的相关政策。(详见附件 21)(二十二)支持园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专题(详见附件 22)❖《实施意见》《补充政策》和《若干措施》支持政策在《申报指南》中未涉及的,由相关责任单位另行组织申报。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支持专题申请和相关佐证资料。(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三)市工信局根据审核工作需要,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聘请专家进行评议、评审。(四)市工信局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结果或专家评议评审结果,确定支持项目(企业)进行公示,并下达资金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企业于2022年4月14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资料(企业纸质申报书4份,PDF格式扫描件1份,EXCEL格式各专题汇总表2份)。(二)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23),申报书最后两项内容统一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24)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5),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专题-××区县(开发区)-××企业(单位)”,其他内容请按照各专题附件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三)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四)企业(单位)申报事项同时符合中央、省级、市级政策奖补条件的,可同时给予支持。申报企业可同时享受《实施意见》和《补充政策》,其中项目类奖补政策,同一企业的同一投资项目符合多条政策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支持。四、监督管理
本次申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支持政策奖励补助事项进行不实包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市工信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6392投诉网站:http://gxj.xa.gov.cn/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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