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1+2”建章立制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身边24小时
近年来,未央区纪委监委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作为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机制,运行至今,取得了扎实的制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强化村(居)监督和规范群众身边“小微权力”的需要,区纪委监委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和研究,并广泛听取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履职清单、聘任办法和考核办法三项制度,通过“一张清单”+“两个办法”的形式,对既有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为基层监督赋加新鲜活力,达到“1+2>3”的效果。目前,未央区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共聘有120余名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分布于辖区各村、社区和基层单位。主要从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优秀党员代表中产生,经过一定形式的组织程序,被聘任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在村(居)监督中发挥作用。为促进监督员更好地履职,区纪委监委特地制定监督员履职清单,从8个方面29条要点划定职责边界,逐一明确每项工作任务开展的方式,指导监督员“照单”履职,并为监督员配发“一书一证一手册”,即统一制作的聘书、工作证和工作纪实手册,为工作开展定好位,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而聘任办法,则从聘任方式、程序和解聘三方面绘制纪检监察监督员“入口”到“出口”的主要环节和流程,和考核办法紧密结合,通过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全面客观评定监督员履职情况和综合表现,作为确定考核等次和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该系列制度印发以来,全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围绕疫情防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等工作,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0余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2个,并持续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延展基层监督范围,在条件成熟的驻地基层单位及非公党组织设立纪检监察监督员,探索建立监督员实践新路径,不断织密基层监督之网,规范权力运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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