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使用“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可购药
为严格执行国家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保障参保群众权益,西安市拟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参保居民就医购药结算使用身份证增加验证机制。验证机制调整后,西安市参保居民在就医购药结算时支持以下3种方式:
(一)医保电子凭证;
(二)社保卡+社保卡密码;
(三)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密码。
温馨提示,已申领电子凭证的参保群众可继续使用。针对操作不便的老人和儿童,亲属可使用国家医保APP绑定亲情账户来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如存在未通过人脸识别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可联系参保所属地经办机构线下激活并获得密码。医保热线电话:12393。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便民利民 好事情 具体情况呢 厉害了 好好 好政策,支持 收到 早该这样了 好 好政策,支持 七月一日开始 {:mocs_48:} 好大哥 发表于 2024-6-8 23:40
早该这样了
早3年前,我大镇江就这样了。 好大哥 发表于 2024-6-8 23:40
早该这样了
嗯嗯,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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